日前,青岛市根据《关于分解落实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量目标的通知》(鲁节能资字〔2011〕32号)文件要求,积极响应国家发改委在全国组织的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,组织开展“十二五”节能量目标分解落实到企业工作。
青岛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量目标的分解落实,按照国家分解企业节能量目标的原则,将山东省分解到青岛市的“十二五”节能量目标150余万吨标准煤,分p到全市所属80家企业。市节能监察中心在企业自查自测的基础上,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的不同特点,对企业节能潜力进行测算,组织企业认真填写《企业节能量目标分解表》。节能量计算方法采用单位产品能耗计算,确实不适合采用单位产品能耗计算的企业,采用单位产值能耗、单位增加值p耗计算。工作中做到能耗统计测算科学合理,逐户审核确定企业节能量目标,充分调动企业节能的主动性、积极性,为完成全省节能目标任务做出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