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关于印发《山西省强制性推广的节能技术目录》(第一批)的通知
各市经信委、各行业办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、《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》和《国务院关于印发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》,加快我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术进步,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、新技术和新设备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省经信委组织编制了《山西省强制性推广的节能技术目录(第一批)》,涉及煤炭、冶金、化工、建材焦化等行业,共17项节能技术。
各市经信委、各行业办要积极落实目录中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,力争“十二五”末,该技术在本地区、本行业的普及率达到90%;各用能单位技术改造要优先采用目录中的节能技术,省节能专项资金将对采用目录中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予以重点支持;节能技术的普及率及应用,将作为政府监督监管的重点内容,并列入对各市、各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。
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二○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