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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节约用热可退部分用热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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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2-02-22 浏览数:5807 新闻来源:京华时报

    2月20日,记者从北京市市政市容委获悉,今明两年,全市1.5亿平方米既有节能建筑将改按热计量收费,用户节约用热,供热单位将退还节约部分的热费。

  北京市供热办负责人表示,c年全市各区县将有8500万平方米符合节能要求的既有建筑改按热计量收费,新建建筑全部实施热计量收费。明年全市将完成6500万平方米建筑热计量改造。供热部门将统一安装热计量装置,不向用户收费。对不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楼,建设主管部门将在节能改造的同时进行热计量改造。

  据介绍,进行热计量改造后,居民节约用热将首先获得退费。目前本市供热计量实施“楼栋计量、按户分摊”的模式,计量整个单元或楼栋消耗的热能再按户分摊,不直接按每户实际使用的热能计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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