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南京市节能监察中心完成了2011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查工作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等节能相关法律、法规要求,今年三月南京市经信委下发《关于重点用能企业编制报送2011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通知》,要求全市123户重点用能企业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,实际全市127户重点用能企业按时报送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,报送率达到了103%。
南京市节能监察中心受市经信委委托,5—6月份组织开展了对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《2011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》进行了专项审查,审查重点为企业综合能源消费情况、单位工业总产值能耗、节能目标完成情况、节能措施及节能效益,同时对报告填写的完整性、正确性,综合能源消费量x单位产品能耗计算的准确性,各张表格的内在逻辑性进行了审查和核实。
通过对报x审查,我们对每一份报告出具了审查意见书,并对报告给予了评分,总分100分。此次127户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平均得分80分。
根据审查结果,编制了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《2011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》专项审查报告,并对每一份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均出具了审查意见书,对未按时报送报告的6家企业、报送的报告不符合要求的11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, 时进行了整改。
信息来源:国家节能中心网站